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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22 16:30:45 人浏览

导读: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等。劳动合同签订两次之后就会是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生效后便开始执行了。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四种情形:

  1.协商解除,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是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的情形;

  3.预告解除,即劳动者有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

  4.经济性裁员,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

  劳动者也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了协商解除的方式外,还包括预告解除,即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即时解除,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

  二、劳动合同签几次为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签订两次之后就会是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具体如下: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何时执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生效后便开始执行了。

  法律快车提醒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双方当事人应当开始执行合同内容。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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