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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年限的限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6 10:53:58 人浏览

导读:

劳动合同签订年限是要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没有具体的限制,双方可以签订有固定期限合同,又或者是可以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签订以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签订年限的限制是什么

  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一般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合同,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时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五年、十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期限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约定,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可约定签订一年、三年、五年的劳动合同或其他期限。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二、劳动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

  1.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2.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3.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

  4.是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

  5.是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6.是劳动纪律。

  7.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8.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9.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对劳动者的保护的有利凭证,如果劳动合同未能够签订,也不妨碍劳动事实的存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样能够得到维护。

  三、没签劳动合同要收集什么证据

  1.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职工花名册。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2.如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到社保局网站上,或到社保局打印自己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搜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最好有单位盖章)。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4.搜集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5.搜集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6.同事的证言。让同事出书面证言,但此类证据需注意的两点是,一是时,出具证言的同事一般需要到庭作证;二是同事需要自己有证据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也就是说他需要有出具该证言的能力。

   7.搜集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订的文件等。比如最为常见的代表公司签收快递,该快递单一般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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