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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劳动合同是否能够修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6 09:01:09 人浏览

导读:

试用期内劳动合同是能够修改的,只要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固定期限里的,只要签订期限满三个月到一年时间,其试用期是不能超过一个月的时间。

  一、试用期内劳动合同是否能够修改

  试用期内劳动合同是能够修改的。变更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且采用书面的合同形式。变更后,劳动合同的文本需要由双方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二、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固定期限里吗

  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固定期限里。法律快车提醒您,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并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确定试用期的长短。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劳动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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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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