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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试用期内解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2-20 12:52:24 人浏览

导读:

职工试用期内解除需要劳动者存在法定的解除情形,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试用期自动离职不给工资不合法,劳动者到劳动部门投诉等。

  一、职工试用期内解除

  职工试用期内解除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试用期自动离职不给工资合法吗

  试用期自动离职不给工资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三、试用期和转正的区别是什么

  试用期和转正的区别是如下:

  1.工资不同。试用期的工资是转正后工资的80%;

  2.辞退要求不同;

  3.经济补偿金不同。转正后被辞退的经济补偿金一般会比试用期的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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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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