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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2-28 11:42:17 人浏览

导读:

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的条件包括合同合法有效、合同已生效但没有履行完、双方自愿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写明双方个人基本信息、解除劳动合同时间、退工手续办理等。

  一、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的条件有如下:

  1.劳动合同合法有效;

  2.劳动合同已经生效但并未履行完毕;

  3.双方自愿协商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写

  解除劳动合同应写明如下:

  1.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

  2.写明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的给付等;

  3.写明工作交接及退工手续的办理;

  4.写明有关保密条款、竞业限制条款的约定;

  5.双方签字盖章。

  三、员工主动接触劳动合同多久可以离职

  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30天可以离职。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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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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