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合同法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能否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能否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4-17 00:26:13 人浏览

导读: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能否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以下正文将深入探讨这一问题的相关法律依据,带你了解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条文。

一、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能否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首次签约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再次续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

1.除非劳动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所列情况,否则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2.简言之,除非员工在试用期不合格、严重违纪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员工便有权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这一定义明确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性质,它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区分,后者有明确的结束日期。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大的职业稳定性和安全感,是一种长期的劳动关系确认,有利于劳动者长期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

面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将用心为您解答。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是否需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