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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诉讼主体的确定有哪些法律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2 11:51:47 人浏览

导读:

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诉讼主体是,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的原告,可能是劳动者或是用人单位。被劳动者起诉的,应诉被告是用人单位。被用人单位起诉的,应诉被告则是劳动者。

  一、劳动争议案件诉讼主体的确定有哪些律规定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主体的确定是原告是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可能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被告是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未向法院提起诉讼,因劳动争议另一方起诉,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

  二、劳动争议案件具备哪些特征

  1.劳动争议主体是特定的,一般来说,劳动争议是发生在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还包括与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而随着我国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开展,因为履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工会可以作为劳动者的代表组织成为劳动争议的主体。

  2.劳动争议主体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3.劳动争议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

  4.劳动争议的内容必须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以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问题而引起的争议。

  三、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十五日,从当事人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算起;而仲裁时效则是一年,一般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劳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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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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