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诉讼 >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费收费标准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费收费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3 16:56:49 人浏览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劳动合同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那么,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劳动合同纠纷的相关知识吧。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费收费标准

  1、劳动争议案件在劳动仲裁阶段是免费的,诉讼阶段只收十元;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二、劳动争议诉讼程序

  劳动争议诉讼是人民法院按照规的程序,以规为依据,按照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

  1、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主要的法定维权渠道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保障监察程序。

  2、目前两个程序都存在各自的不足:

  (1)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劳动者需出庭举证、办理比较繁琐的仲裁诉讼手续,劳动者常常由于应诉能力不强导致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2)按照程序举报投诉,可以免去出庭应诉之累,成本低,但是由于劳动监察处理该类案件时缺乏司法体系的有力支持,劳动保障监察处理难、执行难现象十分突出。

  三、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的规定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时效的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时效的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费收费标准的法律知识。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