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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否应该签劳动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8 10:13:59 人浏览

导读:

试用期是应该签订劳动合同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的时间内,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拥有一份书面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是否应该签劳动合同

  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并且以书面形式订立,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试用期是从签订合同的那天算起的吗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试用期的开始时间,按劳动合同的约定计算;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试用期的开始时间,应当从实际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随时走人

  法律快车提醒您,试用期即使没签订劳动合同,也最好不要直接走人。最好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因为直接走人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就不会有这些问题。《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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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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