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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8 11:21:57 人浏览

导读:

续签劳动合同应当符合的条件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采用书面的形式续签劳动合同等。在司法实践当中,如果用人单位决定和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那么是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的。

  一、续签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的重要条款要协商达成一致;

  2.双方要采用书面形式;

  3.双方均要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

  4.合同的条款要合法合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书怎么写

  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书的内容如下:

  1.说明合同的到期期限。

  2.说明公司将不再续签合同等信息。

  3.说明工资结算时间。

  4.写明公司的具体名称以及合同时间与员工签收时间。

  三、续签劳动合同可再次约定试用期

  法律快车提醒您,续签劳动合同不可以再次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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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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