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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7 08:42:40 人浏览

导读:

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注意的事项是需要提前通知、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等。劳动合同没有签订的赔偿是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的。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两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合同主体不同等。

  一、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注意的事项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对方可以拒绝解除劳动合同;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开具离职证明;约定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培训费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没有签订怎么赔偿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合同没有签订的赔偿标准是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记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而劳务合同(如承揽、加工、运送合同等),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2.合同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必然是用人单位;而劳务合同既可以发生在公民和法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公民之间或法人之间。

  3.合同履行阶段,主体双方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过程的指挥管理,他的劳动被看做是用人单位全部劳动的一部分,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而劳务合同中,当事人之间(如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互相独立的平等主体,同时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义务。

  4.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职工完成的工作是整个劳动过程中的一部分,而劳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并不一定为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动条件。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与质量给付劳动报酬,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而在劳务合同中,劳动报酬一般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付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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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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