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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期不同于试用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09 02:59:21 人浏览

导读:

本文详细解读了见习期与试用期的不同,包括适用对象、时间期限等。同时,针对毕业生和广大劳动者的实际情况,给出了具体的见习与试用规则。

  一、见习期不同于试用期

  见习期和试用期在本质上存在明显的不同。

  1.它们的适用对象有所区别。见习期的主体主要是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而试用期的主体则是广大劳动者。这意味着,见习期更多地针对的是即将进入职场的新毕业生,而试用期则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劳动者。

  2.两者在时间期限上也有所不同。

  (1)见习期一般设定为一年,这一时长为大多数行业所认可,为毕业生提供了一个相对较长的适应期。

  (2)试用期的时长则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见习与试用规则解析

  1.对于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来说,他们被分配工作后,原则上都需要经历一年的见习期。

  这是为了让毕业生能够更好地适应职场,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不过,对于入学前已经具备一年以上相关专业实际工作经验的毕业生,经过所在单位的批准,可以免去见习期。

  2.某些行业由于其特殊性,可能需要人才进行更长时间的实际锻炼。对于这些行业,见习期后的实际锻炼时间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3.在试用期方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的时间长度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关。

  (1)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但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对于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那么该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将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法律依据与咨询途径

  1.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包括见习期和试用期的问题。因此,了解相关的法律依据是非常重要的。

  2.上述提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就是关于试用期规定的重要法律依据。

  在实习或工作中,你是否遇到过关于见习期或试用期的困惑?法律快车随时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点击“立即咨询”,我们帮你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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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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