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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应该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09 01:18:40 人浏览

导读:

一房多卖的情况下,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可以获得房屋所有权,而未办理过户的购房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法解决纠纷。

  一、一房多卖应该怎么处理

  一房多卖的处理方式如下:

  1.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房屋所有权。两个以上买受人主张行使房屋所有权登记请求权的,均不予支持。

  2.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

  (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

  (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占有房屋的;

  (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买受人中之一人起诉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出卖人以房屋已转让给他人为由提出抗辩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判决支持买受人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

  二、一房多卖纠纷应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快车提醒您,一房多卖,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两份合同均未履行的情况下,应坚持签订在先的原则,后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不能取得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一方买受人已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物权优先的原则。

  三、一房多卖怎么认定合同效力

  1.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如前所述,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

  2.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 在一房二卖中,这种情形也很普遍。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人系出卖他人之物即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3.在一房二卖中,二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 在一房二卖中,二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二次买卖的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过债权保护方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也就是说,一合同的债权人并不能排斥另一合同的债权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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