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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有何不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13 17:11:16 人浏览

导读: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的区别包括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两者概念不同、履行法定程序不同以及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起点不同等。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包括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等。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有何不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区别: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概念不同;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履行定程序不同;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起点不同;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有哪些种类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流程有哪些内容

  法律快车提醒您,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办理手续如下:

  1.劳动者提出辞职申请,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上级批准,然后安排工作交接;

  3.涉及保险的,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人力资源部安排工资结算;

  4.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劳动者开具证明,至此,离职手续宣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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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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