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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0 09:34:32 人浏览

导读:

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有: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等。在司法实践当中,劳动合同一般需要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等内容。

  一、什么样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劳动合同》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签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法律快车提醒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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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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