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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了工伤应该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6 03:30:30 人浏览

导读: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了工伤的处理是,先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考勤记录以及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等材料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然后再是向当地的工伤管理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了工伤应该怎么处理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通过下列凭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定劳动关系,然后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工伤认定规定

  关于工伤认定标准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三、工伤认定决定是否可以异议复议

  法律快车提醒您,对工伤认定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2.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3.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4.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5.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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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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