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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21 10:01:59 人浏览

导读:

员工如果在刚入职时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录用,如果已经入职了的,用人单位可以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是按照工作的年限确定的。

  一、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怎么办

  1.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在入职当天立即签订劳动合同才可上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当即不予录用。

  2.对于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制定劳动合同签收名册,让员工签名签收。

  3.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基于什么原则签订劳动合同才是合法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订立劳动合同要遵循的原则是:

  1.合法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3.协商一致原则,合同应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是协商一致的结果;

  4.诚实信用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劳动合同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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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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