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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无故解聘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27 12:48:15 人浏览

导读:

如果员工被无故解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方式是协商与劳动仲裁。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可知,员工被无故解聘的属于违法辞退的行为,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以经济补偿为标准的二倍的赔偿金。

  一、员工被无故解聘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员工被迫离职,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维权。如果属于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其支付补偿金;属于单位违法解约的,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约或者支付赔偿金。

  2.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

  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被解聘员工工资是否应当立即支付

  法律快车提醒您,应当立即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三、被非法解聘怎么赔偿

  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进行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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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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