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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情况下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24 03:50:25 人浏览

导读:

不能任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者因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等。在司法实践当中,如果用人单位要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应当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一、何种情况下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出具什么

  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法律快车提醒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4.工会的意见;

  5.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

  6.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7.通知的时间;

  8.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签字和盖章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解除劳动合同纠纷的仲裁时效是多久

  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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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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