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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被雇主毫无原因终止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28 00:07:07 人浏览

导读:

劳动合同被雇主毫无原因终止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履行的还可以向雇主主张赔偿金。其中赔偿是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来进行计算的,经济补偿则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一、劳动合同被雇主毫无原因终止怎么办

  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履行的还可以向雇主主张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劳动合同解除后可以申请仲裁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按相关法律规定,即使解除合同协议签字,只要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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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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