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 在线律师 > 天水在线律师 > 天水劳动纠纷在线律师
天水
劳动纠纷
天水律师热线推荐 默认排序 好评数 帮助人数 共0位律师
    无您要找的律师,为您推荐其他律师
  • 同城律师
  • 律师推荐
  • 省会律师
  • 专业律师
  • 可能感兴趣
最新知识
最新咨询
最新问答
律师解答动态
安治国律师
安治国律师
04-03 09:51
您好!有没有走工伤流程?
平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平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3-26 08:21
法律分析:原则上用人单位不得对员工工资进行扣罚,除非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或者按照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对员工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但是不可以超过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