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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律师热线推荐 默认排序 好评数 帮助人数 共2位律师
  • 孙喜春
    孙喜春
    主办律师
    在线
    帮助过29325人 好评率100% 响应3分钟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企业、刑事案件、房产纠纷
    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1356号阳光景都2号楼908室,贵妇人皮草广场
  • 赵国艳
    赵国艳
    主办律师
    在线
    帮助过14079人 好评率100% 响应3分钟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损害赔偿、建筑工程
    长春市解放大路5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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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延边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昨天21:10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辽源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辽源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昨天 10:48
法律分析:双方约定发货时间,逾期不发货的,买家可以要求退款,并向客服投诉,要求追加3%的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一)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七)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八)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