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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是否可以办理预告登记,二手房买卖预告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20 01:04:58 人浏览

导读:

二手房买卖一般是不能办理预告登记手续的,预告登记通常发生在购买预购商品房当中。预告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文件、房屋预售合同、房屋平面图等其他应当准备的资料。

二手房买卖是否可以办理预告登记,二手房买卖预告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一、二手房买卖是否可以办理预告登记

  二手房买卖是不可以办理预告登记的。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

  法律快车提醒您,通常预告登记的主要是在购买预购商品房时办理。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一般来说,预告登记的主要是在购买预购商品房时办理。

  二、二手房买卖预告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二手房买卖预告登记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市购房业主商品住宅维修基金交款凭证》(原件);

  5.房屋交接书(原件);

  6.地籍图(原件二份);

  7.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8.契税完税凭证(原件二份)(原件)。

  三、二手房预告登记的期限是多久

  二手房预告登记的期限是九十天。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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