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税法 > 土地税 > 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起始时间怎么算?

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起始时间怎么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09 20:48:15 人浏览

导读:

问:某公司于2008年9月购买生产用地,并办理好相关权证。税务机关对这块土地是征收2008年一整年的土地使用税还是只计征10月-12月的土地使用税?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

  问:某公司于2008年9月购买生产用地,并办理好相关权证。税务机关对这块土地是征收2008年一整年的土地使用税还是只计征10月-12月的土地使用税?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因此,贵公司按上述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即可。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