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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享有哪些特殊劳动保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21 13:22:26 人浏览

导读: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享有哪些特殊劳动保护?本文详细解读了《劳动法》关于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包括禁止从事的工作类型、工作环境保障和健康权益等。

  一、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享有哪些特殊劳动保护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享有特殊的劳动保护。

  1.对于女职工。

  (1)国家禁止安排她们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在经期,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怀孕期间,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且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被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女职工生育时,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5)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同时也不能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对于未成年工。

  (1)法律同样禁止安排他们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

  二、女职工工作环境保障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并对其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的培训。

  2.用人单位还需要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并将这些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3.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规定附录列示,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整。

  三、未成年工健康权益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要求,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

  1.用人单位需要记录未成年工的健康状况和工作情况,以确保他们的健康权益得到保障。

  2.用人单位还应当定期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一项义务,旨在确保未成年工的身心健康。

  看完这些规定,你是否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有了更深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或疑虑,欢迎在法律快车上发起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更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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