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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试用期内发生工伤公司怎么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5 00:38:10 人浏览

导读:

员工试用期内发生工伤,公司缴纳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公司共同赔偿,未缴纳的所有赔偿由公司支付,赔偿项目有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一、员工试用期内发生工伤公司怎么赔偿

  若是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员工试用期内发生工伤公司赔偿的材料

  申请工伤赔付需要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3.工伤认定决定书;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5.支付工伤医疗费、鉴定费等费用的单据。

  三、员工试用期内发生工伤公司赔偿的流程

  法律快车提醒您,试用期没上保险工伤赔偿申请流程如下:

  1.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在限制的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3.用人单位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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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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