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劳动合同赔偿 > 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 > 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有什么

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有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26 06:32:52 人浏览

导读:

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等。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定义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在法定条件下不再存续。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定情形有什么

  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进行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终止劳动合同如何申请失业保险金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不续签的,用人单位要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劳动者可以持该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三、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消灭。当具有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领取养老金、或者;劳动者死亡、被宣告死亡等情形时,劳动合同会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