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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和工资是否可以一起申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26 02:43:00 人浏览

导读:

生育津贴和工资是不可以一起申领的。在生活实践当中,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存在着许多区别,如两者的发放主体不同、范围不同等。申请报销生育津贴需要准备结婚证、婴儿的出生证明等证件材料。

  一、生育津贴和工资是否可以一起申领

  不能。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是一回事,其主要区别体现在发放机构、享受条件等方面,具体如下:

  1.两者概念不同。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由国家给予的生活费用。而产假工资是用人单位发放给休产假职工的工资。

  2.两者发放主体不同。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支付给生育职员。法律快车提醒您,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给职员。

  3.两项享受条件不同。享受生育津贴前提条件就是单位必须参加生育保险。且部分城市规定必须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一定年限,例如一年。但是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没有达到缴费年限,仍需发放产假工资。

  4.两者范围不同。在实行生育津贴制度的地区,生育津贴包含产假工资,当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时候,由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二、生育津贴的报销材料有哪些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生育津贴和工资

  三、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什么

  领生育津贴需要符合的条件如下: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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