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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赔偿金额是怎么算出来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7 18:44:10 人浏览

导读:

工资赔偿金额一般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进行计算,一般是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如果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如果是不满六个月的,则是支付一个月工资。

  一、工资赔偿金额是怎么算出来的

  经济赔偿金的计算基数是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果月平均工资超过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经济赔偿金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的区别有哪些

  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的区别有这些:

  1.条件不同,经济赔偿金是公司违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支付的,而经济补偿金一般是用人单位正常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

  2.性质不同,经济赔偿金属于惩罚性质的,经济补偿金属于补偿性质的;

  3.数额不同,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三、拖欠工资赔偿金标准是怎么样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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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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