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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按时发放证明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5 10:01:27 人浏览

导读:

工资按时发放证明一般需要写明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等内容。工资的组成包括了加班加点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等。如果因为工资产生纠纷需要劳动仲裁的应当注意劳动仲裁时效。

  一、工资按时发放证明怎么写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工资条不仅对认定企业是否按时发放工资起到凭证作用,而且在产生纠纷时也是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因为劳动纠纷案件中,纠纷焦点主要在工资福利待遇部分,而工资条所记载的项目恰恰准确反映了该员工的工资福利明细。一般来说,员工的每月固定工资数额应当不难证明,难就难在奖金、补贴部分,这部分主要记载在工资条中。

  二、工资的构成包括什么

  律快车提醒您,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加班加点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津贴和补贴;奖金;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工资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申请仲裁的时效是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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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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