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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入职是否给工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7 13:58:48 人浏览

导读:

即使未办理入职手续的,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则就应该发放工资,劳动者上几天班用人单位就应该发放多少天工资,劳动者的工资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入职手续并无关系。用人单位应该依法按时支付足额工资,否则劳动者有权向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一、未办入职是否给工资

  员工虽然没有办入职,但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当发放工资。没签合同上班几天就有几天工资,是否支付工资不是看有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提供了相应的劳动就有工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工作多久就支付多少工资。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拖欠工资的赔偿标准如何

  法律快车提醒您,拖欠工资的赔偿标准如下:

  1.支付应得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2.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经济补偿金;

  3.支付一到五倍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三、不发工资应去哪里投诉怎么投诉

  应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1.投诉文书应当载明的事项:

  (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

  2.举报人实名举报、留有确切地址或电话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为其保密。应投诉人要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其处理结果。

  3.劳动者举报投诉的注意事项:

  (1)举报、投诉人必须据实提供被举报、投诉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具体情况等内容。

  (2)投诉要求投诉人实名投诉并提交身份证和基本证据。

  (3)投诉应当由投诉人提供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举报中心接待员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盖章,投诉人拒签的,应注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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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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