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关系 > 解除劳动关系 >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丢失怎么补办手续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丢失怎么补办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11 07:36:34 人浏览

导读: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丢失补办手续的流程是请求原用人单位补发,如果原用人单位拒绝补发的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可以选择协商解除,也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方式。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丢失怎么补办手续

  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还有一种方案,就是去当地劳动局劳动关系可调取,但一般也会推到原单位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办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一般用人单位都有存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快车提醒您,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是: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