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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如何避免签署阴阳合同的风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11 04:54:06 人浏览

导读:

二手房交易中需要避免签署阴阳合同的风险,首先就知道为什么会出现,然后从根源杜绝这种现象。二手房交易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行为。

  一、二手房交易中如何避免签署阴阳合同的风险

  要避免阴阳合同,首先就知道为什么会出现,然后从根源杜绝这种现象。首先我们知道阴阳合同其实就是当事人之间为了减少房屋过户登记需要交纳的税收,从而在阳合同上面约定低于实际价值的价款。对于此我只能说纳税使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所以这种行为就是违的。

  二、二手房交易卖家违约情形是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二手房交易卖家违约情形是:

  1.卖家拒签居间协议;

  2.卖家拒收定金;

  3.愿意双倍返还定金;

  4.房东拒签买卖合同;

  5.签买卖合同时提出不合理要求;

  6.签订合同之后拒绝过户;

  7.要求赔违约金而解除合同。

  三、二手房交易买方违约应如何处理

  房交易中买方违约的处理是:卖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买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卖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卖方拒绝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行该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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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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