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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带薪休假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03 10:28:05 人浏览

导读:

带薪休假就是年休假,是指劳动者在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有一定的休息时间,且在这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国家为了平等保护各类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制定了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规定。

  一、年休假、带薪休假是什么意思

  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法律快车提醒,中国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已经通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从此,职工带薪年休假就有了法律保障。2008年9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办法》,对带薪年休假更加明确的作出了规定。

  二、带薪年休假的规定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符合年休假条件却又没有休假怎么要求补偿。

  1.用人单位没有安排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征得职工同意可以在下年度安排休假;

  (2)职工不同意在下年度安排的,应当按照工资的300%(其中包含正常出勤工资在内,实际上另行支付的是200%)支付工资报酬;

  (3)用人单位直接按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2.用人单位安排了职工休假,职工因为本人意愿没有休假的,不再安排休假,也无需另行支付工资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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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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