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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不能超过多少小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30 00:24:55 人浏览

导读:

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在司法实践当中,用人单位于生产经营需要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加班,但是应当依法予以加班费,并且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法律的规定。

  一、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不能超过多少小时

  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加班工资应如何支付

  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标准是: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即正常工作日加点),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即星期六、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即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三、劳动者加班费的举证责任

  员工主张加班应提供存在加班事实的基本证据。法律快车提醒您,员工提供出公司存在加班事实的基本证据后,具体关于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做出了特别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也就是说,与劳动仲裁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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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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