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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有效性由谁确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14 09:18:11 人浏览

导读:

劳动合同的有效性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确认。在司法实践当中,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效力发生纠纷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加以确认;如果不服的,可以依法起诉请求确认。

  一、劳动合同的有效性由谁确定的

  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合同纠纷的仲裁时效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合同纠纷的仲裁时效是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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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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