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工伤待遇 > 工伤待遇解读 > 因工受伤的可享受哪些待遇补贴

因工受伤的可享受哪些待遇补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14 10:04:09 人浏览

导读:

因工受伤的可享受的待遇补贴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等。申请工伤待遇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等。

  一、因工受伤的可享受哪些待遇补贴

  因工受伤的可享受的待遇补贴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等;职工工伤期间可以享受停工留薪的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二、申请工伤待遇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工伤待遇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三、工伤待遇不服怎么办

  工伤待遇不服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