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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职工转到劳务派遣公司合法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27 07:30:51 人浏览

导读:

职工转到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合法?用工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能否招用未解劳动合同员工?本文将围绕这些问题,结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您详细解读。

  一、用人单位职工转到劳务派遣公司合法吗

  用人单位职工转到劳务派遣公司的合法性需视情况而定。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特定情形下,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2.这些特定情形包括过失性辞退和无过失性辞退(情势变更情形以外的其他两种情形)。

  3.在其他情况下,用人单位将职工转到劳务派遣公司可能涉及违法行为,需要谨慎处理。

  二、不可招未解劳动合同员工

  用人单位一般是不可以招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招用了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并给原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那么该用人单位需要与原用人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三、不能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以下五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

  1.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2.因工伤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五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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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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