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产登记在丈夫名下。丈夫委托拆迁办员工签订合同有效吗

更新时间:2018-12-26 16:34:11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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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房产登记在丈夫名下。丈夫委托拆迁办员工签订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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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流程之所带材料
由于离婚的法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离婚房产过户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准备的材料也有区别。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协议,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结束婚姻状态的一种离婚方式。如果是协议离婚,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要带的带材料有: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未达成协议,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方式。如果是诉讼离婚,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要带的带材料有:
(1)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
(2)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证。
2018-12-26 1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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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的共同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018-12-26 1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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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法律实务和生活实践,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2018-12-26 16: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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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二十三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物权消灭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2018-12-26 16: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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