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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的设立,不动产担保物抵押登记的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28 22:56:15 人浏览

导读:

不动产抵押的设立应当先进行抵押合同签订,接着再进行抵押合同登记手续。不动产担保抵押登记的程序首先要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好申请表,准备好材料递交给登记部门,经过审核通过后即可继续办理登记手续。

不动产抵押的设立,不动产担保物抵押登记的程序

  一、不动产抵押设立是怎样的

  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有以下两个过程,其一是进行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签订,其二是进行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登记手续。

  1.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签订:一般来说,签订不动产抵押台同要经过审查、估价等程序。

  2.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登记: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法律快车提醒您,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不动产担保物抵押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不动产担保物抵押登记的程序如下:

  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

  2.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

  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 (1-2个工作日);

  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

  6.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

  7.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

  8.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 (1-2个工作日);

  9.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

  10.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 (1-2个工作日) ,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三、不动产抵押登记在哪个部门

  不动产有多种,抵押种类不同登记的部门也不同。

  1.土地抵押到土地管理部门。

  2.房屋到房管局。

  3.林木抵押到林木主管部门。

  4.车辆与船舶等到运输工具登记部门。

  5.企业设备等财产到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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