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对房屋有居住权
导读:
居住权是指依法合规对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因此,对房屋拥有居住权的人通常是那些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对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占有和使用权的人。
1.这些人可能是房屋的所有者,也可能是通过租赁、借用或其他合法方式获得使用权的人。
2.居住权人还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住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在民法典的第十四章居住权中,第三百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居住权的设立方式。
2.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条款,如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3.民法典还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登记是确保居住权合法性和有效性的重要环节。
1.通过登记,可以明确居住权的归属和范围,保护居住权人的合法权益。
2.居住权登记也有助于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3.在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登记机构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因此,居住权登记不仅是法律规定的必要程序,也是保障居住权人权益的重要措施。
看完本文,你是否对居住权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就跟随法律快车继续探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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