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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未签订劳动合同要什么资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6 16:34:05 人浏览

导读:

举报未签订劳动合同要准备的资料有劳动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发放的“工作证”以及劳动者本人的考勤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单位不签署劳动合同的期限是2年内。

  一、举报未签订劳动合同要什么资料

  举报未签订劳动合同要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若非本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7)社保清单和个税完税证明。

  二、举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有效期

  法律快车提醒,举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有效期是2年时间。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三、举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标准

  举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标准是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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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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