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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待遇的定义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08 06:43:36 人浏览

导读:

工伤医疗待遇的定义是指,员工因为治疗工伤按规定支出的医疗费和相关补助待遇。具体包括药费、就医路费、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等。异地就医的食宿交通费是根据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一、工伤医疗待遇的定义是什么

  工伤医疗待遇是指职工治疗工伤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和有关补助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或者评残后旧伤复发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医疗的支付方是谁

  工伤医疗费谁支付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工伤医药费用人单位个人先垫付;

  2.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并报销;

  3.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律快车提醒您,只要能证明该药物是抢救和治疗所必需的,并且不是当事人或当事人家属的主张下使用的药物,那么医院可以签发证明,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补偿报销。

  三、工伤医疗期间可以获得正常工资吗

  可以。《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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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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