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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中如何区分补偿金和赔偿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30 16:32:01 人浏览

导读: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是:经济补偿金一般不会考虑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主观过错,而赔偿金强调用人单位存在过错。除此之外,赔偿金的数额一般为经济补偿金数额的两倍。

  一、劳动纠纷中如何区分补偿金和赔偿金

  1.两者计算标准不同。

  经济补偿一般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2.两者主观过错不同。

  经济补偿不考虑主观过错,而赔偿金是强调用人单位过错责任的。

  3.其他。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用人单位应何时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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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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