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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如何去支付加班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6 08:30:57 人浏览

导读: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根据加班的时间支付不同程度的加班费。在一般休息日让劳动者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双倍工资的薪资报酬;在法定节假日使劳动者加班的,要支付不低于三倍工资的薪资报酬。

  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如何去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劳动》第44条规定,按如下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达到正常工作时间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150%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二、用人单位如何安排加班才是合法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用人单位合法安排加班应当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达成合意,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支付加班费,同时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

  三、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是否会包含绩效工资

  是包括的,加班费的基数“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系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对于绩效工资是否应当计算加班工资基数,因为各个单位绩效工资的计算办法不同,一般而言,绩效工资是劳动者正常劳动时间收入的组成部分的,应当作为计算基数;反之,则不应作为计算基数。劳动者如果超过正常上班的时间就是加班,按照法律规定是要支付员工加班费的。而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这其中就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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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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