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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期限是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15 06:52:10 人浏览

导读:

劳动仲裁判决的效力期限是永久有效的,除非该裁决被其他效力更强的法律文书取代了。劳动仲裁一般在仲裁机构受理案件后的四十五天内得出裁决结果,若是案件复杂的,可以经过主任批准延长十五天。

  一、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提起诉讼的,裁决书发生效力。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仲裁裁决书也是具有法律的效力的可以受到法律上的保护,只要没有其他效力更强的法律文书来取代,那么就是一直有效的,不会因为时间的过去,而发生效力的减缓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裁决书的有效期就是永久。

  二、劳动仲裁何时能得出裁决结果

  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案情复杂且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最长可延长15日。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三、劳动仲裁期限怎么算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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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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