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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女职工产假是多少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08 17:31:24 人浏览

导读:

武汉女职工产假是不得少于九十八天的时间,对于晚婚是需要给予一百二十八天的时间。生育产假工资不一定都是公司发的,如果有购买生育保险的情况下,是由保险支付的。

  一、武汉女职工产假是多少天

  武汉女职工产假是不少于98天,湖北武汉市产假及二胎产假如果是晚婚则是128天,如果不是晚婚就是98天。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女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和母乳喂养的规定,为母乳喂养提供条件。

  二、生育产假工资是公司发的吗

  生育产假工资不一定都是公司发的。如果没有缴纳生育保险的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单位有缴纳生育保险的话,产假期间公司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公司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三、生育产假工资标准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产假,领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

  4.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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