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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4-22 07:40:42 人浏览

导读:

劳务派遣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和一般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基本一致,其中包括有权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的义务等。因此,劳务派遣产生的法律关系,也受我国劳动合同法所调整。

  一、劳务派遣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1.劳务派遣单位要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也就是再次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除了要有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外,还要明确约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2.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全部义务。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形成本法规定的正式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要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义务在本法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例如,派遣单位承担依法招用劳动者、以及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工资、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费等义务;用人单位应依法允许劳动者参加或组织工会等义务,并对派遣单位承担的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工资、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费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至少要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本应当是由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可以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可以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双方约定期限。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做出了强制规定,即不得少于二年,可以多于二年。

  二、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要求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这一规定对设立劳务派遣单位作了相应的注册限制。

  《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是针对劳务派遣制度在现实中的混乱状况作出的。在劳务派遣单位的建立问题上,由于没有相应的法规规定或政策规定,完全由从事劳务派遣的一些公司或个人为所欲为。有些正规一点的,还主动到工商局去登记;有的则自己挂个牌子就开张;有的从事的实际上是职业介绍;有的则有点像倒卖人口。之所以这样混乱,原因之一就是没有建立劳务派遣单位的具体标准,没有相应的门槛限制。该条规定把成立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金规定为不得少于50万元,将有利于遏制随便一个人、特别是黑心小老板开一个所谓劳务公司就赚取黑心钱的可能,限制那些小本经营的私人公司一旦发生争议后,根本不能向受侵害的劳动者支付任何费用的现状,杜绝那些想通过无本经营就从被派遣劳动者身上赚钱的投机者,从而使这一用工形式逐步得到规范。

  三、劳务派遣用工的社会保险应该如何缴纳

  由派遣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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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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