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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具体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30 06:51:07 人浏览

导读:

抵押权成立与抵押权生效的具体区别是:1、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以不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时设立;2、抵押权不以登记为生效条件,而是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抵押权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具体有哪些

抵押权成立与抵押权生效的具体区别是:1、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以不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时设立;2、抵押权不以登记为生效条件,而是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抵押权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具体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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