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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如何应对用人单位降职降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07 10:04:53 人浏览

导读:

遇到用人单位无故降职降薪,劳动者如何应对?本文详细解析了《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指导劳动者如何维权,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经济补偿等。

  一、劳动者如何应对用人单位降职降薪

  当用人单位无故对劳动者进行降职降薪时,这一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因此,劳动者在此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应对:

  1.劳动者可以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因为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特别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部分。

  2.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正式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和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公司不予支付,劳动者在发出书面通知后,可以不去上班,并立即申请劳动仲裁。

  4.劳动者在应对降职降薪时,必须注意及时、尽快提请劳动关系仲裁。因为在仲裁立案之前,如果公司纠正了降职降薪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能无法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5.劳动者应确保拥有相关的证据,如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降薪降职的证据以及工资收入等。这些证据在将来的仲裁和诉讼中至关重要。

  二、解除合同与补偿

  当劳动者选择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者自行离职,将无法获得经济补偿。因此,在决定离职前,劳动者应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2.劳动者应准备充分的证据,包括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降薪降职的证据以及工资收入等。这些证据在仲裁和诉讼中将起到关键作用。

  3.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权要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和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三、降职的程序审核

  1.降职程序通常是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报送人力部门,人力部门再根据组织政策对降职申请进行调整,并呈请组织中主管人事的上级核定。

  (1)一旦降职人员被核定,人力部门将发布变动通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2)在降职过程中,涉及到审核权限的问题。根据人力管理规则,不同级别的降职需要由不同层级的领导进行核定。例如,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降职由董事长裁决,而一般员工的降职则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报人力部门核准。

  (3)降职后,员工的薪酬将从降职之日起重新核定。

  (4)如果员工对降职处理不满,可以向人力部门提出申请,但在未经核准前不得擅自离开现职或怠工。

  2.降职在《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有特定的表述,即“降级”。这些法规对降级的适用范围、程序和后果有详细规定。

  (1)《公务员法》将降级作为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六大种类之一,其严重程度仅次于撤职。

  (2)对于因何种情形应当予以降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也有明确规定。

  (3)需要注意的是,降级的幅度和期限因具体情况而异,但一般来说,降级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也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处分期满后,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降职降薪是否合法,关键看程序是否合规。劳动者在面对这类问题时,务必了解相关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需要,请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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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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